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中国驻德使馆就近来德政客访台表明严正立场******
中新网柏林1月8日电 当地时间6日,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就近来德政客访台表明严正立场。
驻德使馆表示,中方注意到近来德台往来动向和关于德自民党议员访台计划的报道,并对此及其无视“台独”势力及其支持者对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挑衅、混淆台湾问题与乌克兰问题的本质、公然为台民进党当局“倚美谋独”和美方“以台制华”背书、煽动阵营对抗、对中方对台政策进行断章取义、恶意解读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驻德使馆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也是中国与包括德国在内其他国家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治基础,不容动摇。德方包括议员不得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交往,是一中原则的应有之义。以支持所谓“民主自由”之名去挑战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挑动分裂与对抗,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拿乌克兰问题同台湾问题类比,更是缺乏历史常识,有意歪曲历史事实、混淆视听。
驻德使馆表示,佩洛西访台及当前事态表明,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来自台湾和国际上的“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变本加厉的分裂行径。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再次强调,中方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针对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是主权国家的权利。
驻德使馆表示,2022年是中德建交50周年。中方不会忘记,谢尔、根舍等老一辈自民党领导人曾对中德关系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中德都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相互尊重、求同存异、互利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中方希望参与执政的自民党及其议员展现作为传统政党的眼界和格局,以双边关系大局和台海和平与稳定为重,切实尊重中方核心利益,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明确反对“台独”分裂,不与台开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不向“台独”势力发出错误信号,不忘两国建交时的初心,承担起作为参政党的责任,以确保中德关系行稳致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